发布时间:2015-09-07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2015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:10月1日(星期四)至10月7日(星期三)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。
从10月8日(星期四)起,省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:
上午08:30至12:00
午休12:00至13:00
下午13:00至17:00
我市、区机关单位执行如下作息时间:
上午09:00至12:00
午休12:00至13:00
下午13:00至17:30
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。
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5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