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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员学习制度(修 订)
    发布时间:2016-12-01

      为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进一步提高党史研究室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,修订《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员学习制度》。

      1、党员学习形式。包括党员参加各类会议,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,开展讨论,撰写心得体会,记学习笔记等。

      2、党员学习日。每周周三为党员学习日,包括党史业务和政治理论的研讨、交流、党课辅导等,或按上级党委的要求,适当调整内容;原则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。

      3、党员学习要求。党支部负责组织党员集中学习,党员要根据统一安排,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,要有学习笔记。要结合工作实际,每年读书不少于10本;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0篇;深入了解实际,参加调研或学习考察不少于10次。

      4、支部对每次学习和活动情况,做好记录,党员要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无故缺席,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。党员参加学习情况将作为党员年终评价考核的依据。

      2016年12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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